哈爾濱平房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2011-2016年度開發(fā)項目財務決算審計
競爭性談判公告
項目編號:CYFW2019JT042401
1.采購條件
本項目"哈爾濱平房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2011-2016年度開發(fā)項目財務決算審計"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實施,采購人為哈爾濱平房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資金,現(xiàn)進行國內競爭性談判,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參加談判。
2.采購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哈爾濱平房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2011-2016年度開發(fā)項目財務決算審計
2.2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2.3資金性質:自籌資金
2.4采購項目的用途、數(shù)量、簡要技術要求:對南城首府B區(qū)一期住宅、南城首府B區(qū)二期學校、萬米二片區(qū)(萬米麗景小區(qū))、聯(lián)誼佳園一期、保國社區(qū)、平房區(qū)秀水名苑(三)期已完成項目財務決算審計并分別向委托人提供書面審計報告,具體技術要求詳見競談文件。
2.5采購范圍:完成上述對南城首府B區(qū)一期住宅、南城首府B區(qū)二期學校、萬米二片區(qū)(萬米麗景小區(qū))、聯(lián)誼佳園一期、保國社區(qū)、平房區(qū)秀水名苑(三)期已完成項目財務審計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內容。
2.6計劃服務期:自合同簽訂并生效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完成并交付使用
2.7 項目地點:哈爾濱平房區(qū)
2.8質量標準:符合現(xiàn)行相關專業(yè)驗收規(guī)范的合格標準,且出具的審計報告滿足第三方機構復核要求。
3.對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3.1本次采購要求投標申請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及其他組織,同時還需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的供應商資格條件,包括: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3年內(2016年04月01日-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下同),在經(jīng)營活動中沒有行賄受賄記錄、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jīng)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6)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具備的企業(yè)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3)擬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潛在供應商具備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門發(fā)放的會計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證書;
(4)供應商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證書。
(5)參加此采購活動期間(自競爭性談判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確定成交供應商并履行合同備案手續(xù)止的所有時間內,下同)沒有被司法機關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未被相關部門列入企業(yè)經(jīng)營異常名錄及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無涉及較重及嚴重失信行為的情形、沒有被相關部門限制投標或從業(yè)、投標期間未被相關部門列入企業(yè)經(jīng)營異常名錄及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失信或異常名錄等僅限于投標人,不包括投標人下屬獨立法人或負責人性質的分公司),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履約能力;
3.2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談判;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同一標包的談判;同一公司具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標包談判時最多不得超過兩家(均以談判登記的先后順序為準。名詞釋義:本條所稱單位負責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業(yè)的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個人獨資企業(yè)的負責人等對外代表單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單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資額、股份或表決權,或者通過協(xié)議或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其他單位行為,如集團公司與下屬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3供應商在購取競爭性談判文件時必須向采購人做出承諾,在談判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保證不發(fā)生任何違紀違法行為;
3.4本次采購不接受聯(lián)合體進行談判。凡具備承擔本采購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均可針對本采購項目向采購人提出談判申請;
3.5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內容等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供應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獲取競爭性談判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競爭性談判文件售價
4.1凡有意參加本次談判者,請于2019年04月25日至2019年0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4時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登陸中招聯(lián)合招標采購平臺(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簡稱采購平臺,下同)購取電子招標文件;或到忱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群力新區(qū)麗江路3936號銀泰城 F座寫字樓27層)購取招標文件并完成采購平臺相關工作。擬在采購平臺直接購取招標文件的投標人,須在規(guī)定的招標文件發(fā)售截止時間半個工作日前登錄采購平臺完成注冊及購買操作,否則將無法保證獲取電子招標文件。
4.2競爭性談判文件售價:每份售價人民幣500元整,售后不退。潛在供應商準備和參加談判活動發(fā)生的所有費用自理;
4.3潛在投標人在獲取招標文件時需攜帶以下等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所有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1)投標企業(yè)信息登記表、投標承諾、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聲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營業(yè)執(zhí)照(附投標上一年度企業(yè)公示年度報告的網(wǎng)上打印頁,打印網(wǎng)址詳見營業(yè)執(zhí)照左下角)(原件及復印件);
(4)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擬派項目負責人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7)行賄查詢記錄網(wǎng)頁截圖(原件)
(8)企業(yè)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9)注:已取得“三證一碼”營業(yè)執(zhí)照的企業(yè),不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及稅務登記證;
4.4潛在投標人須對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采購平臺僅對供應商注冊信息與其提供的附件信息的一致性進行檢查);采購平臺注冊為一次性工作,今后只需變更及完善相關信息即可。潛在投標人注冊成功后,可參與采購平臺所有招標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經(jīng)審核符合本招標項目資格條件的,可購取本項目招標文件。
4.5采購平臺咨詢電話為4000928199;招標代理機構咨詢電話為:4006998787-信息中心。采購平臺將確保潛在投標人的購買信息在開標前對采購平臺有關工作人員保密;如潛在投標人主動與采購平臺工作人員聯(lián)系咨詢事宜,則視為其主動放棄信息保密的權利,采購平臺將不承擔任何責任。
5.響應文件遞交時間及開啟時間、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及開啟地點
5.1響應文件遞交的開始時間暫定為:2019年05月06日下午13時00分;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及開啟時間(談判開始時間)暫定為:2019年05月06日下午13時30分;具體日期詳見竟談文件。
5.2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及開啟地點為:忱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qū)麗江路3936號銀泰城F座寫字樓)16樓1602室開標大廳;談判地點為忱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qū)麗江路3936號銀泰城F座寫字樓27層)評標室;
5.3供應商應于上述規(guī)定的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委派專人將密封的響應文件送達規(guī)定的響應文件遞交地點,采購人不接受以電報、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遞交的響應文件;
5.4逾期送達、或不符合競爭性談判文件相關規(guī)定的響應文件、以及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不予接受。
6.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競爭性談判公告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 (http://www.ccgp.gov.cn)、
中招聯(lián)合招標采購平臺(http://www.365trade.com.cn/);
忱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外網(wǎng)(http:// www. hljcygl.com)發(fā)布。
7.其他
7.1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以下時限內提出質疑:
(1)對可以質疑的采購文件提出質疑的,為收到采購文件之日或者采購文件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2)對采購過程提出質疑的,為各采購程序環(huán)節(jié)結束之日;
(3)對中標或者成交結果提出質疑的,為中標或者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
供應商應以書面方式并加蓋供應商公章、法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后向采購人提出質疑,采購人將自收到質疑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供應商的質疑、投訴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投訴的事項不得超出已質疑事項的范圍。供應商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在本項目采購活動中如出現(xiàn)捏造事實、偽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徑取得證明材料進行質疑和投訴、以及惡意投訴、無理纏訴等行為的,將嚴格按規(guī)定處理;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7.2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對供應商及其項目負責人的行賄受賄檔案進行查詢,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3年內如有違法違規(guī)記錄的,不得參與本次采購活動;
7.3本項目所需投標企業(yè)信息登記表、投標承諾、沒有重大違法記錄聲明等請在采購代理機構網(wǎng)站下載(http://www. hljcygl.com);
7.4有關本次采購活動的其它事宜,請與忱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聯(lián)系。
8.采購人及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采 購 人:哈爾濱平房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地址:哈爾濱市平房區(qū)衛(wèi)國小區(qū)衛(wèi)健街5-9號
采購人:李詠章
采購代理機構:忱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爾濱市道里區(qū)麗江路3936號銀泰城F座寫字樓27層
郵 編:150001
聯(lián) 系 人: 孫燚
電 話:4006998787-6(招標六部)18946103503
授權傳真:0451-84348303
授權E-mail:忱義招標(cyzbhn@163.com)
企業(yè)網(wǎng)址:http://www. hljcygl.com
日 期:2019年04月25日